干部监督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近年来,赤峰市巴林左旗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实施“345”举措,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三个监督。
突出“三个教育”,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监督。一是突出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干部自律意识。通过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学习、聘请高校教授大规模培训干部、开展读书与实践活动等方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突出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从转变学风、提高机关效能等十一个方面对干部作风建设进行了规范,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发布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公告》和监督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三是突出社会公德教育,加大惩罚处置力度。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干部社会公德教育,协同旗纪检委、旗委督查室和旗政府督查室,采取“听、查、访”的方式,强化督查,对查实的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及工作“松、散、懒”等干部作风问题,除依照党纪国法处理外,在全旗范围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严把“四个关口”,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一是严把提名关。出台了《巴林左旗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名办法(试行)》,严格规范了提名方式及程序。二是严把推荐关。采取年度考核与空缺岗位定向推荐相结合、随机推荐与预告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苏木镇、街道和旗直部门党政正职的人选,必须经县处级领导、旗委委员、苏木镇街道党政正职和旗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进行推荐。三是严把考察关。不经民主推荐环节的、民主推荐不集中的、不是后备干部的、推荐结果与组织平时掌握的情况不一致的不准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实行干部考察失察失误追究责任制。四是严把决定关。推行干部任免票决制,对苏木镇街道、旗委、政府工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正职任免,必须经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进行票决,在决定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时请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会议,主动接受监督。
实行“五个机制”,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是实行日常考察工作机制。考察了解坚持与年度考核结果反馈工作、主题实践活动、组工干部大调研活动、组工干部联系点制度、半年和年终综合性考核相结合,提高实效。二是实行监督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完善《巴林左旗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制度》,加强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前和干部调整前都要相互沟通信息。三是实行离任和任期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制定了《巴林左旗规范科级干部人事变动期间政务、财务工作管理办法》,苏木镇街道每2年轮审一遍、每个任期内审计2次,旗直部门一个任期内审计1次,并坚持离任交接时必审、有社会反映时必审、干部调整时必审。四是坚持警示诫勉谈话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在干部承担重要工作、负责重点工程时进行告诫谈话。五是实行群众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群众监督网络,发挥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的作用,对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娱乐圈、交往圈”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