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家金融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保持信贷合理均衡投放的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服务,金融运行持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有力支持了经济总体回升向好。 一、前三季度金融业运行情况 (一)存贷款总量持续扩大。截止2010年9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868.18亿元,增长20.51%。各项贷款余额593.74亿元(未在赤峰设机构的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17.79亿元),较年初增长19.15%。 (二)稳步推进金融改革,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一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完成,成立了“三农事业部”;农发行经营商业性贷款并快速发展;邮政储蓄银行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为支农信贷增添了新的有生力量;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巩固;中行、包商行在旗县设立分支机构;各金融机构相继成立了各自的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二是小额贷款公司的组建工作成效显著。截止9月末,已有28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分支机构开业运营;12家小额贷款公司获自治区批准筹建;另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已通过市金融办初审上报自治区金融办;43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分支机构注册资本达20.65亿元,覆盖全市12个旗县区,截止9月末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720笔共23.53亿元,贷款余额14.81亿元。三是继2008年克旗农银村镇银行开始挂牌办理业务后;2010年3月17日,宁城包商村镇银行挂牌开业。四是保险行业又添新丁。太平人寿、阳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3家保险公司入驻我市开业运营。五是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赤峰营业部于2010年3月8日正式挂牌开业。六是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我市现已与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在项目融资、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合作,为其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奠定了基础;内蒙古银行将积极推进在赤峰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并同意做为发起银行在赤峰成立村镇银行, (三)保险、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0年9月末,全市有市级保险分公司21家。其中财险10家,寿险11家,保险机构竞争格局形成。三季度末实现保费收入20.10亿元,同比增长20.74%。各类赔款给付金额4.03亿元,同比增长12.38%,承担风险总额1857.86亿元。服务经济和保障民生的能力进一步增强。9月末,证券经营机构资产总额达0.7亿元,实现成交额167.31亿元,实现利润0.35亿元。证券投资累计客户达34979户,投资客户较年初增加3179户。客户总资产达15.13亿元,较年初上升0.44亿元,客户平均资产4.25万元。 (四)创新政银企合作方式,推动合作向纵深发展。市政府年初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和政银项目对接座谈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推介赤峰市本级和旗县区2010年各类投资项目1008项;推动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市县规划培训暨合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并协调其到我市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推动内蒙古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洽谈会,共同商讨下一步合作事宜,内蒙古银行将积极推进在赤峰市设立分支机构工作,并同意做为发起银行在赤峰成立村镇银行;协调自治区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专题调研组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到我市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推动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中小企业经营中心到我市进行中小企业项目对接,并初步达成首批为我市5户中小企业提供4000万元以上的合作意向;推动市政府金融办与各旗县区政府签署《贷款担保合作协议》,为其到赤峰设立分支机构打造良好的合作基础;推动金融机构支持翁旗承接产业转移调研组赴翁旗进行调研;推动农行赤峰分行与我市担保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解决“三农”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面临的担保难问题;推动建行内蒙古分行小企业部与赤峰恒德担保公司签订《贷款担保合作协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建行赤峰分行承诺今年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力争达到3个亿。 (五)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上市步伐。今年以来,市金融办积极落实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增加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推动中小企业上市步伐的总体思路,加快了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上市工作进程。对于已经进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19家拟上市企业和新进入后备资源库的重点企业包括已经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重点拟上市公司,进行重点帮扶。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公司改组完成,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外上市工作正式启动,公司初定于2011年初在美国那斯达克上市。同时,市金融办正在与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进行中小企业银行间债券发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赤峰第一笔中期票据业务。在培育、推动中小企业上市的工作中,市金融办组建了创业投资公司,通过采取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力争本年度内在推动企业上市方面有所突破。 (六)充分发挥“三台一会”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三台一会”不断加大融资担保力度,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截止到2010年9月末,“三台一会”累计为全市238户企事业单位融资担保了19.3亿元。其中融资平台累计为164户企事业单位融资5.88亿元,今年新增融资1.5亿元;担保平台累计为216户企事业提供担保17.3亿元,今年新增贷款担保额9.95亿元, 并保持了零代偿记录。 (七)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农牧业金融服务平台。为解决农村牧区担保难问题,建立起支持农村金融良性发展的风险转移体制,市金融办积极组建了农业担保平台(赤峰鸿德农牧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赤峰市农牧民信用促进会,并将阿旗定为赤峰市农牧业担保平台成立之初首批开展融资业务的试点旗县之一,通过推动“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农户”新型融资模式,建立集担保、信用、信息、保险和信贷五大平台为一体的农牧业金融服务体系,多方位支持新农村、新牧区经济建设。 (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和农牧民信用促进会作用,加强中小企业和农牧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会员企业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发布体系,推动全市的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筑企业、政府、银行和市场四位一体的信用模式。二是翁旗农牧民信用互助协会集“信用协会+互助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农业保险+银行”五位一体的农村牧区金融模式进一步推广。三是2010年赤峰市被列为内蒙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赤峰中支积极开发了“小额农户电子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并在所辖的喀喇沁旗支行进行试点,基本实现了农户信用信息在县域金融机构间的共享。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供不应求的矛盾比较突出,今年以来,国家货币政策明显强调“适度”,人民银行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0月20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银监会提高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实施“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督促银行严格把握信贷节奏,实行按季逐月调控;国家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力度,这一系列政策意味着资金投放控制的力度正逐步加紧。其次是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对我市平台融资产生影响。今年以来,银监会要求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贷款进行“解包还原”,逐一落实项目和用途。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融资平台贷款按照“逐包打开、逐笔核对、重新评估、整改保全”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各商业银行加强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总量控制和风险管理,部分贷款按期收回后不再续贷。按照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政府融资平台不能利用贷款资金归还到期债务,融资平台之间不得相互提供担保,这些因素导致我市平台贷款变得非常困难。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发展中的制约因素,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认真解决。 二、第四季度金融工作主要措施 下一步金融工作要紧紧抓住国家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机遇,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的战略优势和市场优势,坚定不移地加大基础设施、支柱产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民生工程、农村牧区的资金投放力度,积极拓宽多条融资渠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今年,全国信贷调控目标比去年实际新增贷款减少1/4左右,各地对信贷资源的竞争必然加剧。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我市在建项目及已经承诺贷款的企业资金需求,加快信贷资金投放进度,各自向上级行积极争取更多的贷款规模,进一步争取各家银行总行追加在我市信贷资金投放计划。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加紧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各有关部门也应为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创造良好条件。 (二)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农发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拓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完善政策措施,扶持发展壮大;深化股份制银行改革,通过增资扩股、吸引社会资本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扩大资产规模,加快机构延伸和跨区域经营步伐;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旗县级农信社法人地位的基础上,组建农村牧区商业银行,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继续加大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的引进力度。 (三)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继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农业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执行好差别化房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四)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一是做好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挖掘上市资源,及时将重点产业、重点行业、业绩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纳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予以重点培育。对进入后备资源库的重点企业和已经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重点拟上市公司,进行重点帮扶。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加大推进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中小企业合作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其他新型间接融资工具。四是积极推动出台赤峰市企业上市奖励办法,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创新政银企合作形式,推进政银企合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银政、银企合作对接平台,进一步探索完善政银企合作互动机制,创新政银企合作的新形式、新方法,使政银企合作更有特色、更有效率、更有影响。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与内蒙古自治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对接,重点充实整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汇集来自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信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同时以人民银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为平台,在完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基础上,积极推进个人征信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维护金融稳定。密切监测全市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关注信贷快速扩张、信贷集中度偏高可能导致的信用风险。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继续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